⑴、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由馆办业余演出团队,优秀左脚歌舞乐团队及个人表演的戏剧节目;
⑵、面向社会提供各类优质展览及橱窗宣传专栏,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,展示艺术、科学文化知识和精神文明成果;
⑶、定期和不定期面向基层文化站、重点文化室、业余文艺演出团队,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展业务辅导及培训;
⑷、面向社会特殊人群:老年人、少年儿童及农民工、农民工子女、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举办文化艺术培训。
⑸、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电子、报刊阅览室服务;
⑹、面向社会公众举办各类型文化艺术与知识技能讲座;
⑺、面向社会各界提供群众文化活动场地,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大家乐广场文化比赛活动;
⑻、面向基层文化室,业余文艺演出队提供活动演唱材料;